
关于厂区门卫制度及职责23:
一、进场设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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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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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经安全科、项目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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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项目部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二、使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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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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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科审查,安全科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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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项目部自行负责。
三、维修保养
- 设备保养分级:
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 设备运行管理
(1) 高级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
(2) 项目部的大型设备应建立随机档案,包括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机械交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运行工时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由项目部保存。
(3) 每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作为设备运行工时进行计分,累计的运行工时作为设备保养的依据。
- 维护保养编制和执行
(1) 初期项目部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计划与保养相结合。
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由项目部自行负责。项目部机修人员具体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设备不得带病运转,确保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时应马上责令改正,并做好记录,发现严重问题时应停止操作,报项目经理处置。
(3) 工程竣工后,设备退出工地前应进行一次彻底保养,使设备技术性能尽可能恢复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水平。
四、生产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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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在编制标书、工程部编制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前,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供编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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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如需某大型设备而不具备时,可向社会有相应能力的公司租赁。在租赁前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索取设备相关资料。
井架须为型钢井架,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鉴定的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井架在搭设和拆除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搭设和拆除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能有效保证搭、拆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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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签字盖章,并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架体中各类安全设施必须能灵活使用,如:防护栅、停靠装置、防坠装置,及附墙装置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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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井架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有关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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